5月12日,集团接收了由国家电网开具的陕西省首张符合财政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完成从开具、传输到接收、解析、入账、归档的全流程电子化处理。这标志着陕西省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试点工作迈出了关键一步,打通了电子凭证无纸化流转的“最后一公里”,为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全面推广应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电子凭证会计数据试点工作由财政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标准委、国家电子文件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民航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发起,旨在通过统一的技术规范和结构化数据标准,解决企事业单位自动接收、处理电子凭证难问题,本次试点的标准包括电子发票、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银行电子回单等7种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与传统纸质凭证相比,电子凭证具备方便快捷、应用丰富、使用广泛、安全可靠等突出优势。
据了解,陕西省有四家国有企业被选为试点,同时也代表了西北五省(区)的所有国有企业。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试点启动后,在省财政厅的指导下,集团成立专班,深入研究,制定方案,组织各成员企业参与试点,共同推进此项工作。集团财务共享服务中心扎实开展系统技术改造和适配测试工作,及时增加试点电子凭证导入功能,调整报账单和记账凭证配置,改造电子凭证识别与归档功能,对接财政部电子凭证系统,实现了符合会计数据标准电子凭证的自动解析,结构化数据的自动提取、审核入账,记账凭证、发票电子凭证及其结构化文件的自动归档,最终完成电子凭证的全流程电子化处理。
下一步,集团将逐步增加各种电子凭证的接收种类和数量,加快推进更多成员企业普及、应用,不断探索与报销模式优化、智能管理监控等方面的深度融合,全面推动财务信息化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打造财务转型升级新样板,为陕西省国有企业探索会计数字化转型当好排头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