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货物品名填报的通知
各航空公司、代理人、货主:
由于近期运行管理部发现各代理人、货主在填报货物品名时,存在较多瞒报情况。为加强填报货物品名管理,做好货物保障工作,要求发运所有货物必须使用真实的货物品名,不得瞒报,具体要求如下:
1.水果类货物填报品名必须明确至水果详细种类,如苹果、桃子、枣子、樱桃等;
2.食品类货物填报品名必须明确至食品详细种类,如香肠、鸭脖等;
3.贵重物品类货物填报品名必须明确至货物详细种类,如黄金、钻石、增值税发票等;
4.普货类货物填报品名必须明确至货物详细种类,如衣服、文件等(快递货物除外);
5.如再次发生品名瞒报事件,我们将进行相应处罚并约谈相关企业法人。
航空物流公司
2016年8月1日